要不要訂婚儀式?
婚禮蜜月
GYB & KK
11/15/20241 min read


女方KK:
訂婚也就是所謂的『婚約』,依我國民法的規定,其實是不能強迫履行的,而訂婚也並非法律上『結婚』的必要程序。
再者,訂婚儀式繁瑣累人,光是聽完專業人員口頭說明傳統訂婚習俗的全部流程及每項流程背後的目的或期許,就要花上不少時間,而新郎、新娘也未必都相信且認同這些禮俗背後的意涵。
所以在我個人的觀點而言,如果(準)夫妻雙方及雙方的家人對於訂婚傳統儀式沒有嚮往或堅持的話,在不會引起家庭革命的前提下,完全可以省略,能夠把相關開支省下來,花在別的刀口上(比如蜜月),何樂而不為呢!
男方GYB:
對我個人而言,各種儀式一開始一定有他存在的理由,但可能隨著時代變遷而逐漸失去作用。
結婚是兩個人、兩家人的事,如果有一方認為應該訂婚以示慎重,我覺得無可厚非,能力範圍內盡量配合。當然我和KK都是怕麻煩的人,剛好我們的家人也沒有堅持要有訂婚儀式,因此我們就省略了訂婚。
小典故:
民法第972條~第979條都是關於『婚約』的規定,也就是大家俗稱的訂婚。這些條文打從民國18年民法頒布以來就存在,可見訂婚由來之久。
而婚約規定的由來,其實是為了杜絕早期指腹為婚、童養媳的陋習,因此民法規定婚約必須由男女雙方自行訂定,父母為子女訂定的婚約無效。
我想訂婚儀式在某種層面上,巧妙的化解了傳統長輩對子女婚姻的掌控或擔憂,讓子女在追求自由戀愛的同時,不至於把家庭跟父母都拋諸腦後、引發更大的家庭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