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的聯絡方式可以留著嗎?
對內相處
GYB & KK
3/19/20251 min read


女方KK:
前任的照片與前任的聯絡方式一樣,都是一個斷捨離、避嫌、表態的問題,即便有分手後還是朋友的情形,我個人認為原則上還是能刪就刪,一方面徹底結束與避嫌,一方面避免自己哪天手殘或腦殘誤觸,引發一系列不必要的問題。
至於如果是基於各種各樣的人際關係而無法完全刪除(例如:職場、同學等等),建議還是儘量降低保留的程度,避免藕斷絲連(白話文:切乾淨,否則說不定立馬兩頭空)。
雖然做起來可能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我個人認為,無論怎麼操作,最重要的還是讓另一半感受到「自己對於另一半的重視」,以及「工作再忙,都會努力不讓工作淩駕到生活品質與另一半的頭上」的誠意。
男方GYB:
與前任照片的邏輯相似,原則上盡量刪除。
但現實上,前任的來源百百種,可能是同學、同事、合作夥伴、主管、老闆或親戚朋友介紹,分手之後不見得能立即、完全刪除。
因此,如果還不能刪除,就只保留最低度的聯絡方式,並盡快結束聯絡。或者,主動與前任、共同友人講好,由共同友人擔任連絡中間人,並刪除彼此的直接聯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