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簽婚前協議嗎?

金錢財務

GYB & KK

9/1/20251 min read

女方KK:

我國的民法其實就婚後的財產所有、費用負擔都有一定的規範,但依據契約自由的概念,伴侶雙方仍然可以透過雙方的自由意思約定想要的運作方式。

所以當伴侶雙方在婚前就已經就婚後的權利與責任義務分配達成共識,當然可以透過簽訂婚前協議的方式來明確化約定內容,也讓雙方需要主張各自的權利時有所依據;如果還沒有達成共識,建議可以先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理解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規範,加上伴侶雙方充分的理性溝通,再決定是否有訂定婚前協議的必要性。

男方GYB:

婚前協議可以約定的內容很多,舉凡夫妻財產制、家庭生活費的分擔、子女的姓氏、自由處分金、婚後財產如何運用等等,在雙方關係良好的情況下自願約定並作為婚後雙方婚姻運作的基礎。可能有人會覺得簽婚前協議好像很勢利,不是約定錢就是約定權利,但婚姻本來就跟談戀愛不一樣,不談錢的婚姻就跟迪士尼童話一樣,永遠只是個童話。

我個人認為,如果在婚前,雙方就已經可以正常的討論金錢,那婚前協議可以當作雙方討論結果的總結,不過仍然要留意如果後續的討論有改變結果,也要記得更新。如果雙方先前都不好意思或無法談錢,那可以藉由簽婚前協議的機會,打破僵局。

當然,如果雙方溝通順暢,都不約定也是可以的,縱使未來真的發生爭執,法律上也都有相對應的規定可以適用。我跟KK各自都唸過親屬法,了解最終可能的結果,因此我們大多都靠自己溝通,也沒有另外簽婚前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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