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接受「假日夫妻」的相處模式?

對內相處

GYB & KK

12/13/20241 min read

女方KK:

我個人認為夫妻就是在生活中互相陪伴、互相扶持,傾聽與述說雙方生活中遇到的大小開心與困擾,成為對方的依靠及安全港。

所以於我而言,在沒有其他重要因素導致夫妻雙方需要暫時兩地工作、生活的情況下,原則上我是不會選擇假日夫妻的相處模式的。

男方GYB:

民法第1001條有所謂「夫妻同居義務」的規定,因此民法制定之初,也是預設夫妻會居住在一起。但當時的民法還是有考慮到現實狀況,有正當理由時就不受限制。另外,同居義務並非行房義務,不要搞混哪!

選擇假日夫妻模式的原因很多,可能是工作、居住的房屋、原生家庭、經濟等因素,或純粹夫妻彼此都覺得這樣相處起來最舒適。

但以我自己而言,我的情緒支柱與垃圾桶是KK,我會希望在勞累一天後,有人可以幫我充充電。因此,如果可以選擇,我不會選擇假日夫妻的相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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