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旅行是必須的嗎?

婚禮蜜月

GYB & KK

12/17/20241 min read

女方KK: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又依勞動部104年10月7日發布勞動3字第1040130270號令釋,勞工之婚假可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休,經雇主同意者,得於1年內請畢。

蜜月旅行並不是「必須」的,而是一種慶祝,一種夫妻結婚即將開始新生活的慶祝。而我國勞工請假規則也訂定了8天的婚假,讓有此規劃的新婚夫妻可以無後顧之憂的依法請假出遊,當然,即便沒有蜜月旅行的計劃,在登記結婚前後想要純請婚假在家躺也沒問題,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共識如何安排即可。

男方GYB:

對我來說,除了遵守法律規定之外,沒有什麼事是「一定」、「必須」,毫無彈性的要求通常都是爭吵的開始。

回到蜜月旅行,在理性面上,我認為蜜月是一個慶祝活動,而不是一種義務。而在感性面上,夫妻雙方平常可能都忙於工作與生活上的柴米油鹽,藉著結婚的理由,排出一段難得不受干擾的相處時間,我想才是蜜月旅行的真諦。

只要能達成目的,縱使不是以蜜月旅行的形式呈現,也沒有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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