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有共同興趣嗎?
對內相處
GYB & KK
1/8/20251 min read


女方KK:
有些人在思考自己的擇偶條件的時候,會特別羅列一條「必須跟我一樣喜歡OOO事物/XXX運動」等等,認為這樣才會有共同的興趣愛好,有共同的話題,但我個人認為,共同的興趣其實並不是必要條件。
如果有共同的興趣當然也很好,伴侶雙方可以一起從事喜歡的活動,比如我跟GYB都喜歡打羽球,就曾經一起約朋友打球(但因借場地實在太麻煩,所以其實也很少打,完全可以忽略不計);如果沒有也無礙,只要伴侶間願意互相分享自己的愛好,也都願意互相參與及理解,其實不僅能提供對方陪伴感與分享喜好的快樂,同時也能夠讓自己了解與拓展原先所不了解的知識與世界。
當然,如果伴侶間既沒有共同的興趣,對方又對於你的興趣愛好表示抗拒,甚至表達認為無聊透頂等負面評價或情緒,那就需要好好溝通或三思了。
男方GYB:
或許有些伴侶是因為先有共同興趣才認識,但我跟KK是因為念同一所大學、參加社團而認識的,因此嚴格說起來我們並不是因為有共同興趣才在一起。
KK喜歡種多肉植物、喜歡看劇;我喜歡研究各種程式跟網管相關的東西、是Youtube的忠實用戶。表面上看起來我們其實沒有共同的興趣,但我們會互相分享成果,例如KK會幫多肉拍照請我幫她挑選封面照片,我也會把自己架的網站、自己寫的文章貼給KK看。因此,我認為只要雙方願意互相分享與參與對方的興趣,我認為沒有共同興趣也無妨。
除了互相分享之外,還可以更進階的想想是否有機會把兩人的興趣結合起來。「慢慢結婚」這個計畫就是一個結合我跟KK的興趣的例子。我本身喜歡研究、架網站,也喜歡嘗試一些新想法;而KK本來就有在幫多肉植物們經營社群,也喜歡手寫字。執行這個計畫某種程度上也算是一種共同興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