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給孝親費?
金錢財務
GYB & KK
2/16/20251 min read


女方KK:
關於要不要給孝親費的問題,如果先撇開網路世界中的派別理念之爭(參GYB的回答內容),我個人認為這個問題在現實層面上可以分成兩個部分說明,也就是「資源分配」以及「伴侶間與雙方父母的人際問題」。
前者淺顯易懂,伴侶各自掌握的資源(收入)就是這麼多,分配給孝親費的扣打就會直接影響到伴侶間生活所能支配的金額總額,是一個相互壓縮的狀態;而後者則是一個很簡單的心理感受問題,如果伴侶一方在婚前有給父母孝親費,但在婚後因為伴侶間認為孝親費會壓縮到雙方的可支配資源而縮減,或停止給付父母孝親費,顯而易見父母對於自己的子女及其伴侶會有什麼樣的觀感,進一步造成更多的「公婆媳婦問題」或者「岳父母女婿」問題,不堪其擾。
所謂兩全相害取其輕,我個人認為,在這個問題上「公平性」其實並不是第一位需要考慮的因素,我更看重的是伴侶雙方生活平安順遂,避免不必要的公婆媳婦問題、岳父母女婿產生,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認為或許可行的做法是:「在可以維持伴侶間正常生活品質,並兼顧合理的娛樂支出的前提下,伴侶雙方各自維持婚前給付給父母的孝親費金額,如果一方於婚後想要提高該金額,或因為生活成本因故提高(例如扛房貸等等)而導致需要調降雙方各自支出的孝親費,則可以坐下來一同商討是否妥當以及對方是否能夠接受,儘量達到雙方都能真心接受的共識,若決定進行調降,也需要各自與父母妥善溝通,把紛爭可能性降至最低」。
男方GYB:
關於要不要給孝親費,網路上一直都存在爭議。
有人認為,基於報答父母養育之恩,或是單純讓辛苦一輩子已經退休的父母也可以維持生活,因此應該要給;也有另一派人認為,養育孩子是父母的決定,不存在報答或應該給孝親費的義務。
兩種看法的差異在於對生小孩的價值觀不同。換句話說,前者較接近「家族」的概念;後者較接近「個人」的概念。
但無論子女認為該不該給,最好還是跟父母討論確認,畢竟適用別人父母的方式不一定就適合自己的父母。至於婚後要不要給自己父母、另一半的父母孝親費,也是必須仰賴夫妻各自和各自的父母確認。
而當一方父母不要孝親費、另一方卻要孝親費的時候,還會進一步衍生公平性的問題。不過既然給不給孝親費是個案認定,沒有一致的標準,那也就不能放在一起比較,也就沒有公平性問題。唯一的問題只有排擠其他支出的問題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