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結婚宴客儀式?
婚禮蜜月
GYB & KK
11/16/20241 min read


女方KK:
關於要不要宴客,除了新娘新郎的意願之外,還要考慮的是雙方長輩對於「成果發表」的心理需求,而我個人認為邀請親近的親朋好友相聚,告訴大家「我們結婚了!」,這樣的結婚儀式感是可以有的,加上家人們也是各種明示暗示他們有「成發」的心理期待,所以在跟GYB一起商量後,就有了這場364天後的婚宴。
男方GYB:
由於我缺少分解乙醇(酒精)的基因,每次喝酒都讓我感受很差。因此我對於像喜宴這種需要喝酒的場合就不特別喜歡。因此,如果能不喝酒,我並不排斥宴客這種大型活動,甚至還覺得有點親切,畢竟我從高中開始到大學畢業都在辦活動,小至10人大至百人我都有辦過,真的是再熟悉不過了。
小典故:
現在結婚要去戶政登記,其實是民國96年才開始的,在此之前結婚都是「儀式婚」,也就是俗稱的宴客。
正因為早期沒有規定一定要去戶政登記,通常仰賴大家要換身分證的時候才一併辦理結婚登記。因此在舊制時期,如果一直沒有去辦結婚登記,但又必須做離婚的親權協議,就可能會出現同一天登記結婚又離婚的情況。
